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05.11.2018  16:30


 

10月31日,省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主持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副检察长王效彤交流学习体会。其他院领导参加集体学习。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高度,深刻阐释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极端重要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精神动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大力维护乡村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和危害农民利益、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犯罪,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要结合正在深入推进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惩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农村地区比较突出的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涉黑恶犯罪,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幸福感、安全感。要强化农村产权司法保护,注重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诉讼法律监督,防止侵害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

会议要求,要主动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破坏扶贫开发和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强化对涉扶贫脱贫案件有案不立、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虚假诉讼等问题的监督,深入开展对贫困群体的专项司法帮扶救助工作,确保各项惠农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大民生民利保障力度,扎实开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权益的犯罪,深化“四下基层”活动,切实为农村群众排忧解难。要助力基层政权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认真做好“千名干部下基层”、派驻村“第一书记”、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等工作,推动建强支部、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