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认真传达学习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精神

24.05.2018  03:28

近日,省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认真传达学习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主持并讲话;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傅清卿传达高检院通知精神。其他院领导参加集体学习。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集体学习。

陈勇同志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保持清醒认识和足够定力,依法充分履行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为开创新时代山东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陈勇同志要求,要充分履行职能,坚决扛起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职责使命。要强化新闻宣传,努力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注重教育引导,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考评机制和督导问责机制,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