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人不增地”前提下,南官庄统一村民待遇

24.10.2019  04:52

  农村大众报莱阳讯 (记者孙成民 张天银 通讯员李征 贾文峰)根据土地延包相关政策,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规定,虽然有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实行了“大稳定、小调整”的办法,可如果村里没有机动地,或绝大多数村民不同意调整,新娶进的媳妇、新生的婴儿是不可能分到地的。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南官庄村的做法是,统一村民待遇,没有地分给这些新人,就拿钱来补。
  拿钱来补,前提是村集体要有钱。南官庄村以前也像大多数村庄一样,集体收入少得可怜。2009年,这个村成立了党支部领办的果蔬种植合作社,从村民手中流转了1000亩地,统一整理后变成1100亩。合作社在这些土地上种蔬菜、栽果树,经营效益很好。“合作社是党支部领办的,挣的钱归全体村民。”这个村的党支部书记王建胜说。
  村集体有了钱,新修了村内路和排水沟,绿化美化了村庄,南官庄村面貌焕然一新。在增加村民福利时,王建胜面临一个大问题。全村1900口人,2000来亩耕地,人均一亩地。村集体流转了每人0.5亩地,流转费是每亩520元。这样,每个村民从村集体得到的,除了还在继续经营的0.5亩地,还有每年260元的流转费。但新加进来的村民,包括新娶进的媳妇和新出生的婴儿,却啥也没有。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获得一致同意后,从2010年开始,这个村出台了以下新规定:新娶进村的媳妇和村里新生的婴儿,每人一年给460元钱,其中260元相当于0.5亩地的流转费用,200元相当于经营0.5亩地的收入。当时,当地的土地流转价格是每亩三四百元。
  2019年秋收时,南官庄村把每个村民剩下的0.5亩地也全部流转到合作社。与此相对应,这个村也出台了最新的规定:统一村民待遇,每人每年600元。以后新娶进村的媳妇和新生的婴儿,都享受这一待遇。“我们会用心经营合作社,让村集体的收入年年提高。村集体有了更多的收入,村民每年发的钱也会水涨船高。”王建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