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创新防雷监管模式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16.01.2018  09:50
        东营市气象局按照政府对防雷减灾体制机制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快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创新防雷监管模式,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市县局气象行政执法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业务化轨道。自2017年9月初至今,全市各级气象部门重点检查化工企业1000余家,发现隐患100余条,通过检查促整改,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减少了雷电灾害发生的风险。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流程,出台支持政策,这些为气象部门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提供了保障和条件。”东营气象局调研员刘宝文在谈到行政执法工作时如是说。2017年7月,东营市局成立了全省气象部门第一家专职的“东营气象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大队由2名素质高、业务强的科级干部,与业务科1名专业从事法规工作的参公人员组建而成。其他科室和事业单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为兼职执法人员。每个县区局由一名副局长参与执法大队的工作,业务科技科负责日常管理以及法制、督察等工作,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都进行了明确,行政执法工作有了坚实的组织和人员基础。东营现有化工企业2700多家,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针对这一情况,东营市局充分利用GIS、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分别开发了“东营市化工企业防雷监管平台”和“东营市气象行政执法业务管理平台”,防雷、施放气球等执法监管工作过程均通过业务平台记录留痕,市局可通过两个平台全面掌握全市各企业的防雷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失信等情况,也可以对各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察,两个平台的建立既规范了内部的业务流程,又实现了对监管对象的适时网络监管。同时,东营市局与市安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对促进全市防雷监管奠定了基础。
  “‘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和‘异地联合执法’等新的执法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了县区气象局的工作量,让我们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存有隐患的的监管对象上,促进了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步、协调、集约化开展。”河口区气象局局长林杰星对行政执法试点半年来的工作这样评价。为解决县区执法人员少与监管对象多的矛盾,东营市局明确了市、县行政执法工作的范围,加强市县联合执法,有效解决县局执法人员少的问题。同时,在河口区局、广饶县局进行试点,采取“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的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有关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机构签订合同,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负责气象行政执法所需检查的技术内容的检查,排查出的隐患由县区气象局确认,再依法按照程序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进行整改。这种方式极大减少了县区气象局的执法工作量,能把精力重点放在存有隐患的监管对象上。
  自2017年7月东营市局成立执法大队以来,已完成了对所管辖区内监管对象详细情况的摸排,市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在各类报刊、网站等发布公告2次。(陈秀生 马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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