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举报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最高可奖励10万元

30.03.2019  01:54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29日讯 (记者 刘自锐)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山东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提供相关证据及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最高额10万元。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介绍,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分别按不超过3%、3%、5%、5%、2%的比例予以奖励。对举报行为虽不涉及实际额度但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也可视情形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

  医疗保障部门在举报线索查结后15日内,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领奖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事实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内容确定第一举报人为奖励对象;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人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编辑:王丽        责任编辑:胡立荣
医保监管拟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中国山东网
举报欺诈骗保,我省最高奖10万元
(记者刘真真)3月2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Ncdz.Dzwww.Com
山东出台规定 举报骗取医保基金最高奖励10万元
    新华社济南3月30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医疗保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