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吸取祁连山事件教训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工作

17.08.2017  19:42
        祁连山事件发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并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       一是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调查整改“回头看”,对我市4处自然保护区逐一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连续两次专门召开会议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印发济南市自然保护区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提升。截至目前,平阴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包已拆除并已进行生态修复;平阴县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指挥部办公室对济南泉乡云翠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达拆除通知,目前实验区内洪范池镇南崖村旅游设施正在拆除;总体规划已修编完成并报省林业厅。长清张夏-崮山寒武纪标准层型剖面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已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为市国土资源局长清分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区财政已拨付到位保护区有关经费50万元,总体规划编制单位确定工作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更新制作宣传牌3块,重点剖面标识牌4块,界桩100块。长清大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已将管理机构设置在国有大峰山林场,加挂长清区大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牌子,内部领导职数核定科长4名(股级);总体规划已由长清区政府批复;新增界桩、界碑58个,将所建界桩、界碑的资料整理在册并存档,对界碑进行了GPS定位并拍照存档。柳埠市级自然保护区正在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制定总体规划提纲;市编办已研究同意明确柳埠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制作了部分界桩;进一步加强对核心区管护,禁止任何人进入核心区。       二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面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经省政府审核发布实施。加快编制《济南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以顶层性、基础性的环境总体规划来强化调控约束,作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功能分区、保障城市生态格局的重要途径。强化国土空间开发硬约束,完成泉水直接补给区内112座山体保护控制线划定工作、制定管控措施。研究制定《济南市山体保护管理办法》,计划2017年由市人大立法出台。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组织编制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方案。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用最严格的法律、最严密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四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市印发《济南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济厅字〔2017〕7号),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落实不力、环境质量恶化、环境问题突出的县区,实施挂牌督办、环保限批、公开约谈。对于中央环保强化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工作,努力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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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寿光市、龙口市、烟台市区、即墨市、青岛市区、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