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作典型发言

14.12.2017  02:17

  12月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电视电话会,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作出部署,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同时,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办案指导制度、联合培训制度,统一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实现仲裁与诉讼无缝衔接。我省和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州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典型发言。刘杰副厅长以“统一裁审标准,规范裁审程序,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顺畅有序”为题,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我省裁审衔接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一是坚持统筹协调,裁审衔接机制实现长效化;二是坚持同裁同判,争议处理标准实现统一化;三是坚持依法高效,争议处理程序实现规范化;四是坚持交流共享,裁审衔接方式实现多样化,逐步建立起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充分发挥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军事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共30余人在济南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联合开展调研,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并拟于2018年1月底联合召开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我省裁审衔接工作机制。(调解仲裁管理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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