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04.05.2018  18:23

本网济南5月4日讯 5月3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于晓明,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晓明指出,良法是治国之重器,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需要的法、管用的法、办得到的法。要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质保量完成立法任务。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统一领导,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王良强调,立法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以党性标准、法治标准、人民标准、实践标准指导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加快推进我省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会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交流了立法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