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再收34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

23.09.2017  08:21

  9月21日17点17分,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济南市移交第32批转办件,共计34件,其中来电0件,来信34件。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8时24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县(区)、管委会和部门(单位)。

  第32批移交济南市的34件转办件中,历下区9件、市中区7件、槐荫区2件、天桥区5件、历城区6件、长清区2件、章丘区2件、高新区2件、济阳县2件、市城乡水务局4件、市城乡交通运输委1件、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件(3个案件涉及“一案双交”、1个案件涉及“一案多交”)。

  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69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12个、大气污染问题16个、垃圾污染问题4个、油烟污染问题7个、噪声污染问题14个、生态破坏问题2个、固废污染问题1个、粉尘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12个。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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