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三心”论坛:“传统乡约乡礼的现代意义”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03.12.2019  17:50

11月26日,由山东社科院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主办的第六届“三心”论坛成功举办。会议围绕“传统乡约乡礼的现代意义”这一主题展开,由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主任涂可国研究员主持,特邀山东大学民俗研究所所长张士闪教授做专题报告,山东社科院路德斌、张春茂、石永之研究员,刘永凌、张明、刘云超、李峻岭、李玉、车振华、郑艳、郭萍、李文娟副研究员以及张兴、杨冬、秦树景博士等学者参会。

在传承乡约乡礼等文化资源方面,张士闪教授认为需要重点认识以下问题:

第一,应当重视乡贤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作用。乡贤,指乡村里的乡绅、耆老、贤达,他们熟悉乡村历史,关心百姓的文化生活。乡贤与乡村“能人”不同,前者考虑到自己在百姓心中的声誉、声望,后者往往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必须将两者加以区分。目前,乡村建设大都处于旧村与新村共存,或旧村向新村过度的状态,乡贤多居住在旧村,乡村“能人”多在新村,如何处理好旧村与新村的关系,如何任用乡贤和乡村“能人”,是乡村文化传承、传统价值复兴、乡村对外博弈的能力提升的关键。据此,他提出两个建议:一是重视老乡贤。随着乡村老人寿命延长,有些乡贤即使年过七旬也想有所作为,他们社会阅历丰富,跟紧时代潮流,致力于修家谱、修村志、主持文化礼仪活动、调解邻里纠纷、成立乡村基金会、乡贤理事会、村史馆等,任劳任怨,不求回报,乡村工作中对他们应加强重视。二是培养新乡贤。现在的乡贤多是退休教师、退休干部,年逾古稀,在这一批老人之后村里没有下一代乡贤来承接,为避免断代应极力培养新乡贤。

第二,在乡村建设中,要实现文化共享、道德共律、社会共建、经济共益,应搞好四个主体(政府、企业、学者、乡民)的关系。新建设的乡村向城市化、社会化发展,因为失去土地,挣钱又没有规律,对未来充满不确定性,所以引发出一系列的焦虑问题。同时,村民的传统伦理观念趋于淡化,转而关注挣钱多少、级别高低等外观现象。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学者、乡民四个主体之间的关系,四个主体的目标一致会使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民间文献应进行仔细分析和整理。民间文献,指村志、家谱、乡间碑文、民间文书、礼仪文本、乡村契约、红白事请帖等,这些是乡村文化的历史资源。张教授通过田野调查发现两个方面问题:一是目前搜集到的民间文献主要是百年之内的文献,而百年之前的文献大都是碑刻、地方志以及个别家谱,尤其是明清以后的家谱,与历史事实稍有偏差,它更多的是地方文人、乡间百姓的一种文化叙事,拿来进行学术参考时应当注意。二是民间文化与当地经济发展有密切关联。以淄川孝文化为例,淄川地属齐国,文化开放,当地又有丰富的矿产,所以商人云集,商人们为了更好地塑造家族声望和社会诚信,所以从家庭的孝文化开始,塑造出很多“孝女”“孝妇”等典型,从而形成了当地的孟姜女文化、孝妇河文化。

山东大学民俗研究所所长张士闪教授做专题报告

与会学者对张教授的精彩发言表现出极大兴趣,随后就礼俗文化互动、乡村改造后民间祭天祭祖仪式的变化、山东人的信善行好观念、孝文化的发展传承,以及泰山文化中儒释道汇通的体现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围绕会议主题发表各自见解。通过本次会议,与会学者既了解到传统乡约乡礼的发展现状,也认识到今后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工作重点。

(撰稿、摄影/李文娟    编辑/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