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统一规范全省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

18.08.2017  16:48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军部长到山东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全省统一启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的通知》,对全省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各地于今年9月1日前完成启用工作。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对我省这项工作作出批示肯定。

    省司法厅对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工作高度重视,在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专门下发通知征集优秀入矫词、解矫词30余件,先后两次征求市县乡三级司法局意见,收集汇总各类修改建议60余条,组织山东大学、省监狱局和部分市、县司法局等单位的专家进行座谈讨论,厅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审议,在认真反复推敲、逐字逐句斟酌修改后,形成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审定稿。

    入矫词和解矫词的起草遵循了四项原则:一是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本质属性;二是符合社区服刑人员所处情境及心理状态;三是注重内容逻辑性和层次性;四是语言简洁明了、便于记忆。全省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的统一,对于规范入矫、解矫形式,切实发挥攻心治本的教育矫治功能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