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刘绍辉同志在全省部门统计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20.07.2016  21:13

鲁统函〔2016〕35号 

各省直部门,省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刘绍辉同志在全省部门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参照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         

  2016年7月15日       

  认清形势积极作为

  携手推进部门统计工作新发展

  刘绍辉

  2016年7月13日·济南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部门统计工作会议,主要议题:一是总结近年来部门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办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6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20号)两个文件精神;三是明确近期部门统计工作任务;四是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工作流程进行系统培训。下面,我就近期的部门统计工作谈几点看法供同志们参考。

  一、有效作为,部门统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部门统计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服务和促进行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依据,为反映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有力支持了全省政府综合统计工作的开展。在2012年四年一次的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比中,共有35人评为部门统计先进个人。借此机会,我代表省统计局,向多年来各部门对省统计局工作的支持,向在座的各位同志为全省统计工作做出的贡献,向各部门关心统计工作的领导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一)部门统计为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尤其是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做出了重要贡献。GDP是反映经济运行的综合指标,其核算是建立在统计局数据和部门统计数据基础上的,离开了部门统计就无法进行全面核算。在我省GDP核算中,与部门统计相关的数据约占30%;在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中,与部门统计相关的数据约占60%。各部门数据的重要程度由此可见。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省统计局的进度、年度核算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一是积极提供月度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以监测各行业发展情况和全省经济发展趋势;二是按季提供全省和分市的数据资料,以满足全省和各市分季GDP核算的需要;三是及时沟通部门统计范围和指标口径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分析数据变动及原因,为科学核算年度GDP提供服务。四是加强交流,共同研讨完善部门统计制度,改进调查方法,为提高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部门统计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部门立足全省,服务大局,从各自行业发展角度,实施科学统计,服务科学发展。一是为本系统、本行业编制规划,制定政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二是及时、准确地反映了近年来各行各业的发展水平、进程和工作实绩;三是为政府综合统计提供支持配合,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各有关部门对省统计局承担的很多重大统计调查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帮助。如,省统计局牵头的人口普查、人口小普查以及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各次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以及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农业普查;R&D资源清查和科技创新统计、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和进展情况分析;社会、环境统计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等等,这些都是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服务的重大统计任务。同时,各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联合开展了诸多统计调查项目。如,省海洋与渔业厅与我局联合开展了海洋经济核算,省委宣传部等多个部门与我局联合开展了文化产业统计与分析,省妇联与我局联合开展了妇女儿童两纲统计监测,各有关部门还配合省委组织部考核办开展了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等。还有,每年山东统计公报的发表、《山东统计年鉴》的出版,《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等进度资料的提供,军功章上有统计局的一半,也有部门统计的一半。可以说,部门统计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卓越贡献。

  (三)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近年来,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表现在:一是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对自行设计的新增和调整的统计调查项目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统计调查项目申报规定报省统计局审批。目前,经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审批实施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近70个,约700张表,这些调查项目设计越来越规范,指标体系设置日趋科学合理,为提高部门统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部门统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部门按照统计工作规范化要求,重视支持统计工作,不断加强机构建设,壮大统计人员队伍;不断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不断完善统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许多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数据采集电子化、数据处理现代化、数据报送网络化。还有许多部门,通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切实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拓展统计服务领域,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实现了与政府综合统计的良性互动。

  自实施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以来,有些部门的统计工作已经达到了规范化标准。截至目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厅先后被省统计局认定为省直“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在此基础上,这些部门又将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延伸,延伸至全系统,目前,省工商系统已被省统计局认定为全省首个省级“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省海洋与渔业厅系统规范化正在认证过程中,省农机系统也开展了系统创建工作。这些单位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榜样,做出了表率。

  二、认清形势,部门统计要有新作为

  我们应该看到,当前部门统计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主要标志就是两个文件的发布实施,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6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20号)。可以说,这个新的发展时期的形成,是形势发展之必然。它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臻成熟以及部门统计面临的新挑战而应运而生的。

  一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对部门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经济发展方面,受世界经济低迷动荡和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及深层次矛盾凸显叠加的影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降速换挡、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为此,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措施,如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以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努力使中国经济这艘巨轮破浪远航。为监测这些发展措施的实施情况,中央要求统计部门加快统计改革创新步伐,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制定、完善、实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统计制度。目前,省统计局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国家“三新”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科技、商务等有关部门也在配合开展这项调查。省级“三新”专项统计制度也在制定完善过程中。

  在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之一正在有序推进。与此相适应,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也提出了依法治统的要求。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统计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实际,坚持依法治统,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制定下发的鲁政办发〔2015〕20号文件,第一条就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统。

  因此,面对新常态,部门统计要有新作为,就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转变思想观念,坚持依法治统,以规范、科学、依法的统计工作取得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各个行业、各个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是五大发展理念为部门统计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思维。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鲜明地回答了新形势下中国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实现发展的时代问题,厘清了今日中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着力点。这五大理念,对统计工作同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统计工作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服务发展需求;统计部门只有坚持与部门统计协调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统计的整体作用;统计只有坚持绿色发展,才能实现依法统计、取得真实可靠的数据;统计只有坚持开放发展,才能汲取世界、社会各方的先进技术、有益经验和优秀成果;统计只有坚持数据共享,才能增强统计的服务功能,使统计成果更多、更有效地惠及全社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在此特别指出,随着政务信息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政府综合统计数据和部门统计数据的共享共联是必然趋势。国务院刚刚下发的国发〔2016〕30号文件、李克强总理在今年5月9日召开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都强调指出,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必须下决心打通数据壁垒,拆除“隔离墙”,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

  因此,面对新理念,部门统计要有新作为,就要加强与政府综合统计的协调沟通,省统计局也要履职尽责,发挥指导协调的作用,我们共同在统计上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全面提升政府统计工作水平,服务于宏观决策、社会需求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为部门统计方法创新提供了新手段。当前,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日益冲击着我们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使有些行业、领域正在发生巨变。同样,互联网对统计工作也带来了重大机遇。一是使统计数据采集更具有多样性。统计越来越多地运用物联网、行政记录取得调查数据。如目前通过互联网的爬虫技术就能很好地取得互联网上对社会公开的资料。二是使统计分析更加全面、及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高效分析大量或海量数据的相关性,能够更加全面、立体地认识事物的整体,及时有效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三是使统计数据的储存更加简单、有效。过去纸介质、分散储存数据的时代逐渐被数据云、区域储备一体化替代。一些智慧城市、政务云相继涌现。历史数据的应用也将变得更加便捷、深入。

  因此,面对新技术,部门统计要有新作为,就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和提升部门统计的手段,提高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水平。目前,我省省级政务云正在建设中,据省经信委介绍,已有20多个部门相继加入。

  四是新形势下部门统计面临诸多新挑战。这主要体现在部门统计与新形势的不适应方面:一是部门统计调查项目重复交叉。数出多门、数据打架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基层负担,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二是部门统计调查范围不全。有些部门统计调查范围仅限于系统内,与行业管理的职能不相适应。三是统计信息共享不够到位。统计标准不够统一,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更新不够及时、规范,统计数据发布缺乏沟通,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不及时,缺乏规范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四是部门统计法制意识有待增强。不经审批擅自开展统计调查、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统计标准、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等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五是部门统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有的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机构弱,人员少,缺乏规范的统计规章制度、数据质量控制措施,信息化程度不适应等,制约着部门统计工作的开展和统计任务的完成。

  因此,面对新挑战,部门统计要有新作为,就要直面问题、剖析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大重视支持力度,完善统计制度方法,拓展统计范围,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努力适应统计需求与行业管理要求。

  三、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

  面对新形势,国务院、省政府审时度势,颁布实施了国办发〔2014〕60号和鲁政办发〔2015〕20号文件,不仅为部门统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部门统计工作适应新常态、运用新理念、采用新技术、迎接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各部门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文件的重要性。这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是建国以来针对部门统计工作,国务院出台的一个很重要的文件。从我省来看,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6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是自2000年以来省政府又一次出台的重要文件,在我省文件的起草过程中,孙伟常务副省长高度重视,多次过问,并给以指示,要求突出强调依法统计、全行业统计内容。两个文件的出台,是部门统计的一件大事,突显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部门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对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统一、规范部门统计调查体系,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整体效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两个文件的要求,也是今后一个时期部门统计工作的总纲领、总遵循、总规矩,对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有序推进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规范作用。

  (二)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两个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内容、任务要求和改革重点,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两个文件精神上来,把行动和措施统一到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上来,增强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的自觉性、责任感、使命感,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要按照两个文件提出的加快建设“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部门统计调查体系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和工作需求,逐条梳理对照,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应举措。希望大家把这次会议精神向分管领导作及时全面地汇报,让部门领导切实感受到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的重大意义,认识对部门统计工作乃至部门行业管理的积极作用,争取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提供组织保证。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各部门综合统计机构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牢固树立“有为、有位、有威”的指导思想,发挥综合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的职能,在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过程中牵好头、起好步、施好策,靠扎扎实实的工作获得领导的重视支持,赢得内部机构的信任配合。

  省统计局责成设计管理处牵头负责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工作,希望我们加强联系与交流,通报好的工作经验,商谈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统一目标和认识,增加信任和支持,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三)加强协调沟通,努力开创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政府统计由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共同组成,两者是一个整体,不可偏废。省统计局作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具有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的职责,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规范。省统计局为落实两个文件精神,专题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了局内各业务处室对应部门的联系分工。今天参加会议的也有省统计局各业务处室的同志,希望按照业务分工,在今后的部门统计工作中抓好落实。部门统计作为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统计调查任务。各部门也要支持配合省统计局工作,在业务上自觉接受省统计局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报表制度,搞准搞实统计数据,及时提供本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实现数据共享献计献策,这也是部门统计的责任和义务。希望我们携手共进,互相支持配合,在依法统计、行业统计、项目审批、制度执行、数据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等诸多方面及时协调沟通,努力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协调发展。

  四、以两个文件为指导,认真抓好部门重点统计工作

  国务院、省政府两个文件,提出了部门统计的指导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省政府文件作为国务院文件的延伸补充,两个文件是一个整体,在贯彻落实中不可偏颇。在这里,主要强调一下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依法统计。为落实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依法统计、取得真实可靠统计数据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办专门下发了通知,并召开了县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统计局为此也专题召开了部门统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严格依法开展部门统计,也是省政府文件(鲁政办发〔2015〕20号)第一条要求的。对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依照统计法律法规、依照统计制度开展统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权利,坚决反对和抵制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现象,真正做到不迟报、不拒报、不虚报、不瞒报统计数据。今后,对于部门基层单位违规违法的行为,可以联合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依规依法查处;对于部门违规违法的行为,我们也将按照国家要求,依规依法进行查处。

  (二)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维护工作。借助三次经济普查,我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已建立,正在由季度维护向月度维护过渡,为此各有关部门在提供行政登记资料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但维护的及时性、网络化,应用的共享性方面还有待加强。这项工作,国务院文件提出了明确、详细要求,我们还要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讨贯彻落实意见。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六部门正在联合制发贯彻落实意见,实行“五证合一”,还需要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基本单位名录不重不漏。

  (三)认真开展全行业统计。开展全行业统计是省委、省政府对部门统计工作的要求,是省政府文件的第二条,是孙伟常务副省长提出来的。各相关部门要重视起来,认真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和省领导要求。在做好本系统统计工作基础上,树立向全行业统计转变的思想,认真开展全行业统计工作,尤其是服务业统计,以便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省统计局各有关专业要按照行业分工,在部门全行业统计方面给予业务指导。

  (四)建立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今年省统计局将牵头组织相关报表单位,建立和完善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指导各报表单位严格按制度报送数据。建立部门统计综合报表制度,是实现统计信息共享的载体,是实现部门统计数据制度化、法制化的有效措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研究建立部门统计数据网络上报平台。目前,这项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工作已经启动,一方面,希望有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制度,为实现部门数据的共享创造条件。

  (五)严格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各部门设立统计调查项目,要依法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申请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或使用失效的统计调查项目。对于不明确信息共享内容的统计调查项目,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不予审批。涉外统计调查项目,必须依法报经省级以上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批准。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定期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严禁部门擅自设立统计调查项目。为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履行省统计局职责,今年要对部门调查项目设立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摸查,以适当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希望各部门按照依法统计的要求,检查本部门调查项目设立情况,以实际行动维护统计法律尊严。在这次会议上,省统计局也将讲解全国统一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格式、流程,明确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需要上报的内容。

  (六)建立部门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制度。省政府文件要求:“建立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在每年第一季度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报表单位开展集中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省、市统计制度方法的执行情况;部门统计数据报表制度完成情况;统计数据质量情况;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根据这一要求,自2017年起,每年省统计局将根据工作需要选取若干部门,针对两个文件落实情况和上年统计工作进行检查。

  (七)进一步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2012年,经省政府法制办批准,省统计局颁布了《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鲁统字〔2012〕67号),出台了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文件也要求,进一步推动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对此,各部门要结合两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工作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在统计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设立审批、部门统计资料的搜集报送管理使用、部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努力取得实效。省统计局积极支持、指导省级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也可以联合发文开展系统规范化建设工作,在省直部门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前提下,对创建本系统统计工作规范化的市级先进典型先行验收,对市级单位90%以上达到统计工作规范化的部门予以系统规范化认定。

  同志们,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入,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要,统计数据也倍受关注。新形势、新要求既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挑战,也给统计改革发展带来了机遇。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只有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才能有效发挥政府统计的整体功能,才能不断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让我们携手合作,相互支持,进一步整合统计资源,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建设山东经济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