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山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

12.01.2018  22:31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山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

济建发〔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7〕58号),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7〕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组织申报山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承接试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试点企业

1.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相应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资质;

2.具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专业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

3.具有雄厚的专业力量和优秀的工作业绩;

4.优先考虑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业绩的企业。

(二)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是我市行政区域内,正在实施或已经确定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试点企业

1.《山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资质标准范围内的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两年完成的代表工程概况及备案合同复印件;

5.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总体思路、管理体系和实施方案等。

(二)试点项目

1.《山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

2.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3.正在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准备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提供承诺文件。

三、有关要求

1.申报试点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充分认识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重要意义,结合本企业、本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申报。

2.列入试点的企业和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将建议省住建厅从名单中予以清出。

3.申报单位于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人:邱  勇  李永凤,联系电话:66605636。

 

附件:1. 山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报表

2. 山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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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贾淼 ]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