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山东涉三个案例

07.01.2016  10:14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了解到,1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发布《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的相关典型案例。山东省1个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和2个诉前程序典型案例被通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后,最高检印发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该《试点方案》规定,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分别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5件,人民法院均已立案,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发布会上,最高检还通报了15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在这些典型案例中,有7个地方环保局和3个地方国土局因怠于履职成为通报对象。另外,最高检还公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5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3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2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1个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和2个诉前程序典型案例被通报,分别是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提起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山东省莱州市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案和青岛市李沧区安监局怠于履行职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