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成立农药管理局,农药管理体制作出新调整

17.10.2017  04:16

近期,经中央编办批准,农业部在种植业管理司加挂“农药管理局”牌子,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农药管理各项工作。农业部农药管理局将主要承担农药产业规划、行业指导、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工作。

农业部农药管理局的职能任务主要是八个方面:一是拟订农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二是起草有关农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监督执行。三是指导农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药生产、经营及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地方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经营等许可证。四是负责农药登记、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等工作。五是收集分析农药产业信息、承担农药行业统计、指导农药市场调控。六是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与评价,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和农药药害事故鉴定。七是组织拟定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八是开展农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斯德哥尔摩公约》《鹿特丹公约》等与农药相关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