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抗癌药物价格 山东出台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十条措施”

13.12.2018  15:51

   中国山东网12月13日讯 (记者 刘自锐)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降低抗癌药物价格、实行抗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是省医疗保障局最近推出的便民惠民“十条措施”其中之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仇冰玉介绍,“十条措施”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山东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十条措施”实施后,医疗保障审批服务将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减轻群众负担,满足群众“就近、便利、高效”的办事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十条措施”中,降低抗癌药物价格、即时办结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取手续、简化异地就医手续、简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证明材料、开放医院药品采购价格查询系统等5项措施于2018年12月17日(下周一)执行,医院药品采购价格查询操作指南今天将面向社会公布。缩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限、缩减门诊特定病种审核办理时限、降低医药机构质量保证金比例、加大对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医保政策支持等4项于2019年1月1日执行,全面推行“一站式”结算于2019年3月31日实施。

  仇冰玉说,推行便民惠民“十条措施”是省医疗保障局深化“一次办好”、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的第一步。我们深知,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期望和诉求还有很多,还有很多痛点、堵点和难点,我们将认真梳理,逐步解决,陆续推出新的便民惠民举措。我们也真诚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注医疗保障局各项工作,宣传好医疗保障政策,扩大人民群众知晓度,让群众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作者:刘自锐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