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出台《山东省工会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28.05.2018  16:07

为规范和加强工会购买服务工作,经省总工会14届第93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省总工会出台《山东省工会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工会购买服务的目的、定义、基本原则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购买服务主体是各级工会及其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明确了购买服务内容,明确了预算管理、购买程序和承接服务主体确定方式。

办法》的出台为全省工会系统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和遵循,保障工会购买服务工作更加有序开展。(省总工会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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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山东省总工会预算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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