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意见 对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作出部署

28.02.2018  20:20

      近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省司法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指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责任,是推动山东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重大机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发展的总牵引、总抓手。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鼓足干劲,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能力水平,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强调,要着力推进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培育一批知名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品牌,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高端法律服务。优化法律服务业务结构,培育开发新型法律服务产品,着力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一带一路”建设、精准招商引资、区域开放合作等提供专业化、全方位、跟踪式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广泛宣传与新旧动能转换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评选命名法治创建示范乡镇(街道)、依法经营示范企业,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

    《意见》强调,要全力服务平安山东建设,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力抓好平安监狱、戒毒所建设,全面推开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创建,推进监狱分级分类管理,建设戒毒量化评估指标体系,严格规范执法,抓好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管控教育好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特别是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预研预判预警机制,积极化解新旧动能转换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意见》要求,要坚持“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为中心任务,加快推进监狱戒毒企业新旧动能转换。主动适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监狱戒毒企业转型发展,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转变,在产业结构上实现由产品生产体系向加工体系转变,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完善监狱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推进戒毒企业体制改革,规范企业运行,切实发挥好监狱戒毒企业服务罪犯劳动改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戒治的职能作用。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的合力。省司法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全力推动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要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业务培训,健全督导督查、监测评估、考核引导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培树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形成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