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至15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山东向17市发函积极应对

14.11.2018  17:31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11月12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17市政府发函,要求各市积极有效应对11月13日至15日期间出现的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

  鲁网11月14日讯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11月12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17市政府发函,要求各市积极有效应对11月13日至15日期间出现的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冬季供暖等污染排放因素,预计11月13日至15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其中,我省西部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连续2至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个别城市可能达到严重污染。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省西部城市要根据当地空气质量具体预测预报情况,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停产、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同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其他城市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密预报会商频次,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符合预警发布条件时,要提前发布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截止到11月13日18时,泰安、滨州两市已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德州市已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据新锐大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