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起办理限购核查无需身份证复印件

16.05.2018  22:11

证明江湖”中有一种材料叫做身份证复印件,如何保护复印件安全在前两年还是热门话题。随着相关部门、行业清理不必要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悄然退出诸多领域。如今,又一个领域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从济南市房管部门了解到,5月21日起办理限购核查业务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下发通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和房产过户业务,5月15日起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不得要求群众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5月21日起,在办理房产过户业务时,不得要求群众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据了解,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去年4月1日起审核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时,已不再要求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内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除了办理提取,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目前只需要借款人及参贷人身份证,也不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月15日在市房产交易监理所了解到,他们已接到文件,正在落实相关要求。目前,房产交易环节涉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只有限购核查,新房、二手房在提交核查前均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网签备案则不需要复印件。据相关工作人员称,从下周一起他们就会按照通知要求,在限购核查环节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据悉,买卖、赠与、继承、变更等不动产登记业务仍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经七路房产交易大厅,一名房产经纪人说,二手房买卖登记和税务业务联办,网签结束后就进入不动产登记环节,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全部资料均提交1份。不过,身份证复印件可由购房者自己或中介门店代为复印,一般为促成交易,门店都会帮助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