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勘察设计与抗震设防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10.10.2017  02:35

关于开展 2017 年全市勘察设计与抗震设防

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加强勘察设计与抗震设防监管,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勘察设计与抗震设防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建设函〔2107〕31号)要求,现将开展全市勘察设计与抗震设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受检单位
      1、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并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2、2016年度在济南市承担勘察设计项目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

(二)抽检项目

主要检查2016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包括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济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改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必要时抽查在建工程现场。
  二、检查内容

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资信、市场行为和业绩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条件的要求,资质检查申报表中所配备的专业技术骨干是否符合配备标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社保缴纳是否达标。

(二)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质量是否合格,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勘察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各种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各专业人员签字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三)勘察、设计单位落实抗震设防工作情况。包括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24号)执行落实情况。

(四)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季报和年报。

 三、检查方式

(一)受检勘察设计单位按照省厅通知中受检准备清单的要求准备检查材料,同时进行认真自查,将自检报告和资质检查申报表(各1份)报送勘察设计处。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2016年1月1日以来审查项目清单(包括已发合格证和正在审查的)汇总后报送勘察设计处。

(三)组织专家对抽检项目进行检查。     

市城乡建设委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不合格单位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对于无故不按时上报材料、逃避检查的单位按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吴晓滨  联系电话:66605625

报送材料时间:10月9日-10月17日

报送材料时间地点:龙奥大厦F425房间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