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地方税务局四项措施强化国税代开发票环节地税相关税费征管工作

30.06.2017  05:25

  国税代开发票,涉及地税城建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甚至房产税等多个税种。申请代开的纳税人,既有自然人个人,又有非正常管理的企业,不把握住代开这个关键环节,极容易出现漏征漏管。潍坊市地方税务局在采取委托代征、联合办税、信息管税等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针对国地税征收不同步、自然人登记号码不一样、信息传递有空档等问题,抓住问题节点,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地税相关税费征管。

 

  一是强化注销税务登记时两税信息比对。优化版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以后,国税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的信息不能实现即时互通,个别纳税人在国税代开发票后马上办理注销手续,附加税费难以追征。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在办理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前,充分利用“潍坊地税税收风险一体化防控平台”,查询一户式的“提醒预警”信息,查询纳税人是否存在城建税的预警信息,并扩大到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种,防止出现注销后税款难以追征的情况。

  二是自助终端设备增加临时人工控管手段。国税自助办税终端开票机目前不能实现自动收取地税税费,因此我局联合办税的办税服务厅一般安排1-2名前台人员专门在国税自助办税终端开票机前盯靠,凡是自然人来自助开票的,一律先要求其到地税窗口缴纳地税相关税费后再协助其自助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是加强国地税沟通,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对自然人代开发票的,部分国税机关为其办理了L开头的临时登记,而地税部门为其办理身份证号码的自然人登记。针对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容易造成漏征漏管的问题,我局主动与国税部门沟通,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对自然人代开业务,执行“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部分国税机曾为自然人办理了L开头的临时登记,目前已悉数改正为“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

  四是强化信息传递和共享,全面无缝隙管理,彻底杜绝漏征现象的发生。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后,国地税信息的互通仅限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正常申报信息,互通的规模也仅是点对点的互通,对代开发票纳税人的国税缴纳信息特别是实时信息、对正常办证纳税人的征期外缴纳信息都没有实现互通。针对这种情况,我市国地税之间加强信息传递和共享,国税部门定期向地税部门传递代开发票信息、征期外征税信息、增值税免抵信息,地税部门及时对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核查疑点,全面无缝隙强化附加税费征管。我局正在开发应用“国地税征管信息同步提醒预警系统”,预计7月底前上线运行,该系统上线后将实现两税信息自动比对,并在税务人员及前台人员操作金税三期系统时自动提醒预警,彻底杜绝漏征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