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2035年实现全覆盖

24.08.2018  23:03

    村庄分布散乱,规模小、实力弱;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生活设施配置水平低,公共服务欠账较多,人居环境质量不高……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这些问题怎么破?

    基础设施最大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农村新型社区要实现“五化八通两排八有”……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的《山东省城镇化地区设施向农村延伸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在全省新型城镇化进入提质增效关键阶段后,山东将加快推进各类设施向农村延伸,补齐村镇基础设施配置不充分、发展不均衡的短板,实现城乡基础设施“无缝对接”,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为乡村美好生活提供依托。《导则》适用于指导全省范围内城市、县城、乡镇各类城镇化地区的设施向农村延伸。

    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今天的农村你爱理不理,明天的幸福你高攀不起。随着各类设施与服务的延伸,未来的乡村必将呈现出一幅更加美好的生活场景。

     延伸目标 203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首先需要通过优化镇村布局,解决村庄分布散乱问题,推进镇村聚集发展。

    《导则》提出,要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人口发展和劳动力就业、区位与交通条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综合评价镇村发展现状条件、主要优势、存在问题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的人口规模、职能分工,充分利用交通轴线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沿线城镇之间联系程度,促进条件成熟区域小城镇由点状分割向网状聚集转变。

    在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上,统筹兼顾村民生产、生态、生活需要,优化完善村庄布点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新建社区选址、规模和建设时序。

    结合村庄撤并、空心村整治、人口迁移等工作,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和镇村居民点设置,合理有序撤并分散型居民点,改善村庄分散布局现状,促进分散型村庄向中心社区集聚、中心社区向镇驻地集聚。

    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基础设施现状与需求的摸底评估,以城镇公共服务设施3至5公里服务半径覆盖范围但基础设施未连接到的村级单位为重点,科学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近远期建设计划。

    在工作推进上,《导则》提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以城区、镇区为核心,以邻近1公里半径内村庄(社区)密集区为延伸方向,以当地短缺基础设施为建设重点,积极设立设施延伸先导区。以镇(街道)为单位,沿主要道路两侧,以小城镇与村庄(社区)距离2公里为范围,打造2条及以上城乡设施融合发展示范走廊;选择基础设施配套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社区,打造1片城乡设施融合发展示范社区;优中选优,遴选一批设施延伸潜力大的镇(街),创建城乡设施融合发展示范镇(街)。

    到2020年,城乡设施融合发展示范取得积极成效,设施建设成为小康社会建设的有力支撑;到2035年,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和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化地区基础设施在各类农村适建区基本实现全覆盖。

     市政配套 九大设施确保通村入户

    推进各类设施向农村延伸,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燃气、供热、公园、照明、环卫、通信、广电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导则》重点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园林绿化、环卫、电力、通信等9大类设施的延伸,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来看——

    【交通】

    2035年村村通公交。根据《导则》,山东将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升级,促进村庄(社区)广泛连接城镇。

    按照“窄马路、密路网”的规划理念,打造主干路(24-36米)、次干路(16-24米)、支路(10-15米)、巷路(4-10米)合理搭配的路网系统,并与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干线做好衔接。

    道路硬化将逐步实现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主要道路两侧与公共中心周边按照50-100米间隔设置路灯;优化城乡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提高公交站点覆盖率,构建通乡达村、干线相通的公路网络和完善便捷、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力争到2035年全省城乡公交通村率达到100%。

    【供水】

    构建城乡供水“一张网”。在供水方面,全省将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构建城乡供水“一张网”,实现城镇供水进村入户。

    对离城区较近或地势较为平坦的农村地区,可采用延伸城区供水管网的集中供水模式,突出相邻镇村共建共享。小城镇根据水源状况、总体规划布局和用水要求,可采用分区、分质给水系统。

    【排水】

    大幅提升污水集中处理率。排水及污水处理方面,《导则》提出以城镇区域邻近农村新型社区为发力点,逐步向周边延伸,盘活现有设施,补齐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就近接入城镇管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率大幅提升。城镇边缘的农村地区应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城镇密集区的镇域污水排放系统应实现区域统筹规划,逐步共建共享。新建或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新型社区,宜选择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其他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前,应将排水系统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远期应改造为分流制。

    【燃气】

    加快实施农村煤改气。随着各地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农村推行清洁燃煤和煤改气工作近年来逐步推开。

    《导则》提出,对具备供气条件的城镇,敷设天然气管网,居民生活用气指标为0.30立方米/(人·日)。距城镇较近、具备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逐步纳入城镇集中供气(天然气管网)系统。按照社区类型不同和实际情况,鼓励采用CNG和LNG供气站、秸秆气化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多种方式供气。

    【供热】

    实施农村“暖房工程”。冬季供暖方面,将实施农村“暖房工程”,延伸集中供热设施满足人口密集区采暖需求,创新利用先进技术满足农户分散化采暖需求。

    城镇供热服务半径内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集中供热系统;其他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供热应尽量减少煤炭使用量,探索采用环保锅炉、天然气、生物质、地源热泵、太阳能等多种新途径供热。

    【园林】

    镇有公园村有游园。提升农村生态宜居水平,离不开园林绿化设施的延伸。根据《导则》,在推行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加大对城镇周边荒山、荒坡绿化提升基础上,将通过在城镇乡村结合地带布局中心公园,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小型游园(广场)方式,构建“一镇一公园、一村(社区)一游园”的园林绿化新格局。

    其中,新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一个中心绿地和2个以上小型公共绿地,中心绿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绿地率不低于30%。有条件的小城镇,鼓励在人口密集区建设规模适度的乡镇中心公园,并依托公园配套游乐、商业、休闲、健身设施,打造乡镇级园林综合体。

    【环卫】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近年来,包括济南在内的17市都在大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厕所改造成效明显,极大地提升了农村群众的居住环境。

    在此基础上,《导则》进一步提出推进农村地区公厕无害化、标准化、人性化建设,在大型社区、中心村主要街道两侧、公共设施以及市场、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场所,按25-50平方米/千人的标准配建节水环保型公共厕所,每厕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生活垃圾要求采取“村收集-镇运输-县(市)处理”的收集运输方式,建立日产日清的环卫保洁制度,实现垃圾收集处理的城乡全覆盖。生活垃圾收集站(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每100户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箱,条件成熟的可考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电力】

    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电和能源供应,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

    《导则》提出,要更换老旧电力线路,改扩建变电所,提高农村地区供电标准,增强用电保障能力。设施延伸引导区和试点示范区内,应设专用线路供电,并设置备用电源,满足生产、生活需求。

    同时,《导则》鼓励充分利用小型水力、地热能(如地源热泵)、太阳能(如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系统)、生物质能(如秸秆、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农村地区能源需求。

    【通信】

    多数家庭百兆光纤入户。依靠智慧城镇带动智慧乡村发展,推动乡村智慧化,没有通信设施的延伸无法实现。在《导则》中,我省提出推动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三网合一”,打造政府管理、市场参与、各方共赢的邮政服务体系,实现通信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同时全面提高农村地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保障多数农村家庭基本具备100M以上接入能力。

     公共服务 满足医教娱购生活需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这些,都离不开公共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相对于城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欠账不容忽视。为此,《导则》重点就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出了要求。

    【医疗】

    乡镇设标准化卫生院。“小病不出村”是医疗卫生事业“十三五”期间要实现的目标之一。

    为真正实现这一愿景,方便农村群众就医,《导则》提出全面提升城镇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保障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顺利运转,为“健康山东”保驾护航。

    在医疗设施配置上,要求在乡镇(街道)建设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在中心村配置标准化卫生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和药房四室分离;在农村新型社区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人口合理配置,服务半径为500米。

    【教育】

    优先方便儿童就近入园。“缺什么、补什么”,在教育设施配套上,城区如此,农村亦如此。

    为优化教育设施配置,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入学,《导则》提出,满足办学规模的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可配置规范化小学,生源数量不足的可只设置低年级部教学点;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力度,优先建设规范化幼儿园,学前教育设施应与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同步规划建设,方便儿童就近入园。每3000-5000人口的居住区,设置1所6班以上规模幼儿园。

    【治安】

    努力消除治安监控盲点。按照《导则》,在社会治安方面,以“平安山东”创建为契机,推进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路交通安全监控网络,促进社会治安设施向镇村基层治理末梢延伸,努力消除治安监控空白点,营造良好社会治安氛围。

    为补齐短板,可在条件成熟的村庄(社区)内部建立智能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同时,在主要出入口、广场、学校、幼儿园等主要公共场所设置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设施,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文体】

    集中居住区配建活动中心。为促进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文体活动深入开展,《导则》提出建立县、镇、村三级有机联系、总分关系明确的文体设施服务体系。

    结合公共服务中心,设置文化体育、图书阅览等活动室;结合文体活动场地设置青少年、老人活动设施。

    集中居住社区要配建用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中心;在村庄、社区等居民点,合理设置全民建身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免费向群众提供;同时推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学校体育设施逐步向公众开放。

    【养老】

    社区配套日间照料中心。为应对社会老龄化,确保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导则》对养老设施延伸也提出了明确安排: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城乡均等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设施配套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同时不断提升配置标准。《导则》明确提出,社区要配套建设集养、医、学、乐为一体的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自理、介护、介助一体化的居住设施和服务。照料中心/幸福院占地面积宜达到14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所不小于400平方米,绿化面积应达到40%,并按照每千名老年人40张以上的标准配备养老床位。

    【商业】

    建设全天候农贸市场。《导则》提出,要积极打造各类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中心,增强商业设施服务城乡居民的能力。在具体设施配置上,要以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统筹布局包括农资站、品牌连锁超市、邮政所、银行储蓄所、理发店、饭店、物流、快递网点等各类商业设施,同时按照50平方米/千人的标准,建设24小时农贸市场,提供粮油、副食、蔬菜、干鲜果品、小商品等批发零售服务。

     相关链接 基础设施服务半径

    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即城镇基础设施能够覆盖的最大距离。根据全省平原、山区、丘陵等不同地形条件以及设施种类,设定城镇化区域设施服务半径总体上在1-10公里范围内,具体如下:

     农村新型社区设施配套要求

    《导则》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五化八通两排八有”,即社区环境方面要做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市政基础设施方面要做到通水、通电、通暖、通气、通油路、通宽带、通电话、通有线电视,要科学排放污水、合理排放利用雨水;公共服务设施方面要按相关标准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敬老院、卫生室、警务室、超市、中心广场、社区服务中心。(来源:舜网-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