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济南市区至少新建或改造300家便民餐饮店

21.09.2017  19:56

  19日,在长盛小区和明湖小区,多辆早餐车进入社区定价亲民。 首席记者王锋 摄

  19日,记者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今年10月30日前,将在部分社区先行配置100辆标准化便民餐车或配餐点;今年12月30日前,市区将累计配置500辆标准化便民餐车或配餐点,新建或改造便民餐饮店300家以上、社区便民肉菜店(生鲜超市)200家以上。同日,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印发《济南市“互联网+便利店”进社区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在2016年试点基础上,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改造建设100家以上“互联网+便利店”,累计争取达到500家以上。

  按照上述通知,济南将针对受拆违拆临影响较大的老旧小区,加快便民餐饮店、便民肉菜店(生鲜超市)、“互联网+便利店”的选址建店工作,同时引导骨干商贸流通企业、“互联网+商贸企业”与现有小型社区超市、便利店开展配送合作业务,增加网上订单配送服务;针对便民商业设施空间较少或缺乏的社区,鼓励配置标准化便民餐车为社区居民提供放心早餐供应。

  根据上述方案,济南市将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社区零售业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社区生活服务平台,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承办企业需在本市已有便利连锁门店总数20家以上(其中直营店5家以上)。项目企业的便利店应提供有质量保证的、统一配送或进货的食品(鼓励提供生鲜农产品销售)、日用消费品,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便利店可提供多项互联网+便民服务功能,如电话、传真、复印、邮政和电信代办服务、快递、充值、送货上门服务,公用事业费缴纳,代收干洗衣物等便民服务项目。

  在申报期内开业并验收合格的“互联网+便利店”,以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每个“互联网+便利店”最高不超过4万元。有条件的区商务、财政部门还可对辖区内的相关建设项目参照市标准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

  市商务部门同时也发布了《济南市“互联网+便利店”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互联网+便利店”选址所在小区居住家庭数量在2000户左右,或者在店周边500米范围内可以达到2000户;每个标准店服务半径为500米;标准店面积60-150平方米,旗舰店面积150平方米以上,门面宽度8米以上,同时要求临街店铺且在小区正门较佳位置。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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