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至100元

29.05.2016  08:45

  经省政府同意,自2016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

  我省提出,此次提高标准不冲抵各县(市、区)现行发放标准,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基础养老金水平,各地要确保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据悉,此次提高标准实现了我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5连增,直接惠及1400多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