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属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16.01.2019  09:00

为推动省属企业采购工作阳光透明,省国资委在全国省级国资监管系统第一个出台了阳光采购规范性文件,这是我省国企国资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同时也是省国资委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换决策部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推进阳光采购、打造阳光国企,按照“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操作透明、监督到位”的建设目标搭建的省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阳光规范功能和资源聚集优势,平台的影响力不断提高,采购成效日益显现。

据初步统计,省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9月份上线运营以来,截至12月底,4个月时间服务平台总访问量达到3.6万余次,平均日访问量近500次,最大日访问量超过1000次。已有兖矿集团、山东高速、鲁商集团等20余家省属企业通过服务平台发布采购项目数量450余个,其中已完成采购项目210个,涉及采购金额达184亿元。服务平台操作过程规范公平、阳光公正,且降本增效作用明显,采购成交额比计划采购额平均降幅接近8%。除省属企业外,驻鲁央企、地方国企以及众多民营企业也在咨询通过服务平台实施阳光采购事宜。省内烟台、日照、东营、枣庄、临沂等市相继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推进省市联动,合作共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社会关注度得到显著提升,影响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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