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改革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

31.05.2016  12:02

  驻济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媒体通气会上,多部门人士均向记者强调,此次改革绝不是单纯的价格改革,而是涉及医院管理,人事编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综合性改革。山东省卫计委体改处处长舒德峰表示,山东将组建省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呼吁多年,舒德峰表示,全省有37家各级医院正试点这一改革,条件成熟就全面推开。为此,山东将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组建省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省属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医院将建立以理事会为决策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对省属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定省属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机构编制调整、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额、院长奖惩任免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考评结果。加强信用管理,将省属公立医院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监管。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界专家多呈现支持态度,但有一些驻济医院专家担心,绩效考核体系无法跟上,医生劳动价值仍难体现。

  省卫计委相关人士表示,山东将改革编制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省属公立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同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