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再创佳绩

06.12.2019  19:20

近期,在中国电子政务理事会组织的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经验交流大会及政府网站精品栏目建设和管理经验交流大会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被评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先进单位、“互联网+智慧检务”先进单位,相关人员荣获“政府网站最佳管理者”、“政府网站最佳实践者”和“互联网+智慧检务”先进个人。

2019年以来,在省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检察信息化立足为司法办案服务、为检察工作服务、为检察人员服务,聚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要求,以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为重点,全速全力构建大数据智慧检务平台。

目前,山东大数据智慧检务平台通过对各系统业务数据资源进行充分整合,构建了检务大数据服务能力矩阵,各类结构化数据近7亿条,非结构化数据近1000T。通过发布统一的全业务标准应用,既能为全省提供统一的全链条数据服务,又能友好兼容政法行业主流应用产品。


 

在主责主业方面,按照简易案件智能化办理,疑难重大案件辅助决策的工作模式,采用人机协同交互模式,实现从办案到监督全过程、全链条的智能化辅助。在决策支持方面,构建检察工作全景视图,实时直观了解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检务公开、综合办公、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情况。在协作共享方面,通过与公安、法院、司法机关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刑事案件全生命周期图谱,减轻了办案人员重复录入的工作量,强化了法律监督的实时性与透明度。在移动互联应用方面,建设移动检务通系统,通过云手机安全模式向检察人员提供通知通告、办事审批、考勤管理、会议管理等移动应用服务,在不断优化设计中实现多系统对接和一键式提交,取得良好工作效果。

为构建“一个平台、一个体系、保障有力、创新有序”的大数据智慧检务良好生态,省检察院印发《山东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智慧检务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发布实施《山东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创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全省各级检察院立足服务检察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创新应用,既保持了全省整体一致性,又凸显了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应用亮点。

青岛市检察院采用“机器学习+自主研发”方式自主研发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结合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和优秀案例数据分析模型,对所有案件进行自动评查,实现了案件评查模式从专家事后评查、抽样评查到基于机器学习的实时评查、全案评查的转变。日前,在全球知名信息化专业机构IDC(国际数据公司)举办的“2019 IDC中国数字化转型年度盛典暨第四届中国数字化转型领军用户颁奖典礼”上荣获中国数字化转型政府行业应用场景创新大奖。

泰安市检察院研发检察官综合业绩智慧评价系统,立足检察官绩效考核,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对接多个核心应用系统,利用检察大数据自动描绘检察官形象,衡量和预测检察官司法能力,形成智能化司法业绩档案,指明检察官发展方向,解决了管理模糊化、考核滞后性、评价封闭性等问题,在今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研讨会上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优秀创新案例”。

下一步,全省检察信息化工作将持续补齐补强大数据智慧检务平台,努力构建协同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应用服务,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基础支撑,坚持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赋能检察机关数字化转型,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多的智慧检务产品,为检察人员提供更好的智慧检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