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全面完成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08.10.2018  13:03

近期,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安排,济宁市加快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一是统一认识,强化领导。济宁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作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年度重点工作,市委书记、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统一监管工作。济宁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实施。济宁市明确除市国资委及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其他市直部门单位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相继印发《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关于公布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及改制清算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开展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推进统一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组织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全面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于29个部门单位管理的105户市属企业,济宁市确定将25户企业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9户企业由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责、71户企业实施改制清算退出。截至目前,25户市属企业全面完成移交划转工作,济宁市在山东省率先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目前,济宁市国资委统一监管企业达到30户,资产总额716.39亿元、净资产309.29亿元,其中,新纳入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28.51亿元、净资产199.04亿元。

三是加快整合,优化布局。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结合济宁市国有资本布局战略规划,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推进纳入统一监管企业重组整合,构建“3+2+N”市属国有企业集团管理架构,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同时,加快推进市属困难、“僵尸”企业改制清算退出工作。(来源:济宁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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