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总工会开展基层干部职工疗休养 激励干事创业热情

22.06.2018  01:52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部署要求,近日,莱芜市总工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莱芜市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试行)》,对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疗休养作出规定。

在疗休养人员范围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突出实干、突出一线的原则,参加人员为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区(村)等在岗一线干部职工,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劳动环境艰苦和重大工程、重点科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市级劳模、长期在艰苦条件下从事苦、脏、累、险、有毒有害工种的干部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符合条件的干部。

在疗休养方式方面,坚持休养为主,疗养为辅,以红色教育、颐养身心,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一体发展为主题,运用智能、互联网+等先进科技与理念,综合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和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先进典型,以及海滨、矿泉、森林、中医药、自然生态等资源,开展红色教育、参观学习、职工交流、身心疗养、乡村体验等活动。

在组织管理方面,坚持从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违规变通,严禁以疗休养为名搞变相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运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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