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工作的通知  

19.03.2018  17:32
各县区农机(农发)局,历下区发改委,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局:
  为保证农业机械良好的运行技术状态,有效预防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署,市局决定自3月起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时间
  自通知之日至2018年5月底,全市集中开展农机检验。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检验日期。
  二、检验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核发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确定的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其他农业机械。
  三、检验方法
  (一)按照《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对机械实行逐台检验。
  (二)检验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植保机械安全监理检验规范》等规范标准。
  (三)具体检验地点、方式由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按照“坚持标准、方便机手、提高三率”的原则组织实施。
  四、检验要求
  (一)督促机手做好机械的维修保养,以提高技术状况,同时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开展春耕备耕、“农机安全宣传月”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向广大机手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宣传安全检验的必要性,提高年检率。
  (二)坚持标准,严把检验质量关,检验不合格的机械不得发放检验合格证,严格执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发生农机责任事故,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
  (三)在做好年度检验工作的同时,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结合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以及监理服务进基层活动,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采取电话预约、赴作业现场、进村入户等形式,最大限度方便机手办理各项业务。广大监理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展现良好的素质和形象。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检验工作顺利进行,市局成立农机安全检验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局李建生副局长任组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乔庆勇站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联系人:李得平,联系电话:66676241,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农机安全检验领导小组,具体抓好相关工作,并将检验计划报送至市农机监理站。
                     济南市农业局
                   2018年3月19 日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