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告

12.02.2015  22:05

各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4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凡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山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均应参加年检。

      2015年3月31日前,各经营单位登录网站 https://tsm.miit.gov.cn ,填报年检材料进行年检。填报要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禁提交虚假信息。对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我局将在其经营许可证中加盖年检合格章;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作为年检不合格处理。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各基础电信企业不得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咨询电话:0531-86080605, 86080907。

      青岛市通信管理局咨询电话:0532-83862736。

      特此通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电信业务通信管理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为有效推动电信业务经营者持续提高电信服务质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