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18.10.2018  14:12

10月16日,省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度第11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贵堂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贺余德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产生的背景及重要意义等作了解读。中心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认识体会。

刘贵堂强调,要充分认识新《条例》修定颁布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时刻对照反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运用新《条例》,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省总工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党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戒、知戒、守戒,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推动新《条例》落到实处。

中心组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追授郑德荣等7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以及中美贸易问题等文件材料。

省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体学习,省总工会秘书长、中心组学习秘书列席会议。(王世玉  倪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