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总工会制定五大措施推动乡村振兴

04.06.2018  01:31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提出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具体措施的通知》精神,5月28日,菏泽市总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题学习《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和5个工作方案,研究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意见,制定以下五大措施。

一、聚焦扶志扶智,开展免费创业就业培训,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一)对具有返乡创业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进行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一是拓展“双百一万”工程精准扶贫范围。在菏泽创业大学(菏泽市职工创业学院)开设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题培训班,围绕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休闲旅游等现代农业和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置培训课程,对有返乡创业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免费培训,通过“护航式”“跟踪式”“平台式”三位一体的服务形式,确保进城务工人员返乡有条件创业、有资金创业、有平台创业,最大限度地减轻创业风险。二是选树农民工返乡创业先进典型。联合市人社局每年评选命名一批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先进个人,对特别优秀的授予“菏泽市五一劳动奖章”。通过典型带动,培养造就一大批心怀农业、情系农村、视野宽阔、理念先进的“新农人”。三是激发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激情。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菏泽日报开设专栏,广泛利用市总工会网站、微信平台、会员卡服务平台,大力宣传创业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脱贫光荣、勤劳致富的价值导向和舆论氛围,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的信心和斗志,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

(二)对困难群众及其子女进行就业免费培训。一是依托菏泽市职业院校和“工友创业”培训基地,大力开展电商、月嫂、护工、保洁、保安、保姆、厨师、面点、建筑、装修、藤编、人发、电焊工、汽车驾驶等技能培训,实现困难群众及其子女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以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二是依托市总工会“第一主席”派驻企业、劳模企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企业开展定向培训,实现困难群众及其子女实现就近就业,成为产业工人。三是将其纳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范围进行建档立卡,优先帮扶。

二、依靠劳模先进,推广示范引领先进经验,形成支持参与乡村振兴浓厚社会氛围。一是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劳模、先进和劳动奖状获得企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以市总工会、市劳动模范协会名义发出《关于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劳模先进和劳动奖状获得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劳动奖状获得者和劳模企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大力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休闲旅游、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综合经营,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人才回流农村,培养本土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现代生产元素和人力支撑;号召各级农业劳动模范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大姐工坊、乡村车间,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或利用自身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号召各级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劳动奖章获得者,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二是召开劳模支持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组织有条件的劳模学习考察曹县五里墩村党支部书记、全国劳动模范王银香“乡村振兴”,东明县马头镇柳园村村民、省劳模马国兴“专业合作社兴农”,曹县大集镇丁楼村村民、省劳模任庆生“农村淘宝富农”等先进经验,带动更多的劳模投身乡村振兴事业。三是建立劳模参与乡村振兴履职档案。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列为劳模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引导各级劳模积极支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四是加强各级劳动奖状获得企业获得企业管理。对不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按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三年内不得申请工会系统各项荣誉。

三、紧盯“黄河滩”,开展重大扶贫工程立功竞赛,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乡村振兴中的主力军作用。一是联合市公路局、市供电公司、市住建局等单位持续开展全市公路重点工程、坚强智能电网、机井通电和小城镇(中心村)电网升级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重大工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全面优化全市贫困村道路交通、电力供应、住房等基础设施条件,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的基础保障。二是联合市供电公司开展东明、鄄城黄河滩区脱贫迁建电网配套工程电力供应立功竞赛,结合村台建设同步完成村内配套电网建设。三是聚焦黄河滩区富硒作物种植、蓄禽养殖产业、高效设施农业“三大基地”,开展劳模企业对口帮扶,既让滩区群众“挪穷窝”,也帮助其“拔穷根”。

四、锁定“老病残”,充分发挥工会系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一是坚持“两不愁、三保障”现行标准,紧密结合驻村实际,规划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提高扶贫措施的有效性。二是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扶贫车间”,促进有效利用、长效运行、持续发展,推动成为致富车间、发展车间和农村“三留守人员”家园。三是聚焦老弱病残特殊贫困群体,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采取资产收益、低保兜底、实物供给、邻里互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确保住有所居、病有所医、残有所助、弱有所扶、生活有保障。大力推行以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主的扶贫特惠保险,解决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四是扎实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在联创村开展“四德模范”评选活动,建立“四德榜”公开栏,修建百姓文化广场,举办市总工会文艺下乡活动,丰富村民健康文化生活,全面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五是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明确各级工会一把手负总责。扎实做好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强化一线攻坚力量。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方面的责任,严格监督管理,严防发放扶贫领域腐败、作风、责任落实等问题,推动脱贫攻坚政策精致落地、阳光透明。

五、夯实组织基础,提高服务水平,打通服务农民工到最后一公里。一是全面规范乡镇(街道)工会。明确乡镇(街道)总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组织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总工会主席由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另配备专职副主席一名,为做好农民工会员发展和维权服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推进工会组织向村(社区)延伸。在本地务工人员比较多的村(社区)试点建立村级工会,村(社区)工会主席由党支部书记兼任,另明确1名支部委员兼任副主席,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打通服务农民工最后一公里。三是大力加强乡村企业建会工作。依法指导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监督指导乡村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村转移人口就业质量;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大对欠薪企业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四是广泛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在开展“四季活动”(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时,注重向农民工群体倾斜帮扶力量,不断加大服务农民工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吸收农民工入会,免费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服务、法律维权服务、职业介绍服务和鹊桥服务。五是依托菏泽市职工法律维权律师团,建立农民工异地联合维权机制,让外出农民工免受经济损失。(菏泽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