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收获”彰显我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成果

25.05.2016  18:19

      根据国务院农普办的统一部署,我省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在省、市、县、乡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一个月的时间,顺利完成在淄博临淄区、烟台海阳市开展的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取得了丰硕的工作成果。
      一是全面培养了农普业务精兵。综合试点期间,省农普办进行了试点业务专项培训,17市农业普查骨干、3个试点区县普查员共计200多人参加会议。通过讲解普查方案、实施细则、指标解释、填表说明、审查关系以及现场调查方法等,并针对一些分类不明、界定不清的指标进行现场解答,为各市和试点县培训了一批既熟悉普查工作流程、又熟悉普查业务的骨干力量,为全省农业普查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对普查全过程进行了实战演练。我省的普查试点工作,分别在淄博临淄区齐陵街道和烟台海阳市行村镇具体开展,综合试点共涉及10个村,24个普查小区,共登记普查农户2053户,规模户152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4个,填报89个行政村表,30个乡镇表。整个试点工作从试点乡镇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普查宣传方式、普查员选聘、业务培训,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及清查摸底,普查员入户登记到后期数据汇总和处理,全程进行模拟演练,为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有效开展,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三是归纳整理了全面详实的问题和建议。通过试点过程中的调研、座谈以及实际模拟普查,各市上报和反馈各类问题和建议100余条,省农普办进行一一对照核实认定,对国务院农普办布置的14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详尽地解答,并向国务院农普办提出18个方面的建议,涵盖了规模户标准、农业从业时间标准、农业经营单位登记原则、普查表式设计、访问技巧培训等多个方面,为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修订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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