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约束力

03.07.2018  17:53

日前,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并针对下一步的审计工作提出,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约束力。

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要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跟踪,一抓到底,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后督查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或屡审屡犯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特别是对采煤塌陷地项目综合治理、城市地下管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问题的后续整改,以及年年审、年年有的现象,深入分析体制机制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依靠改革力量推动整改。以审计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矛盾,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制度创新,力求消除问题产生的土壤。围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需求,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支出和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社会监督,加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工作透明度。(郑茂霞 孟宪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