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群众冷暖放在心头 法律援助送到手头

21.03.2018  16:23

 



为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博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积极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妥善解决困难群体的法律问题。

    一是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思路。开展“你休息,我值班”服务,律师和工作人员天天坐班,“12348”法律服务热线天天响应,推动法律援助时间全覆盖;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绿色通道”职能,依托“12348”法律服务咨询专线,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在接待中加强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对行业性、区域性、群体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判,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联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值班律师开展“情系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扶弱帮老济贫,法律援助在行动”“3.15消费者维权日,法律援助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深入村居、工地、大集,宣传服务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知识,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强化群众维权意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舆情分析、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加强与工会、妇联、司法所、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反馈,形成工作合力。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讨薪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延缓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程序,实行“急事特办”“难事妥办”。对于需要进行现场办理的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案件所在辖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同上门服务、入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