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法治政府建设纲要 突出改革导向和山东特色

18.06.2016  01:34

   中国山东网6月16日讯 (记者 姜瑞丽) 5月31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下称《纲要》),规划了今后五年山东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16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纲要》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纲要》,县级以上政府要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内容,这是《纲要》的一大创新亮点。此外,《纲要》还有诸多创新点,如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出改革导向、体现本省特色和加强党的领导等。

  山东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表示,1991年,山东省出台了第一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目前已经连续实施了五个规划,保障了同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落实,奠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实基础。《纲要》对应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也被视为山东省依法行政“六五”规划,是对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创新,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

  据介绍,《纲要》突出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治举措。对于中央确定的工作任务,山东省已经完成的,不再体现。对于还没有完成的任务,结合山东实际,有重点地做出具体规定。在体例上,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轨迹,依次安排了50项任务,并具体落实到39个部门,明确了“任务书”“责任状”。

  《纲要》还突出改革导向,坚持改革任务与法治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在总结山东工商登记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为提高决策水平,创新提出了县级以上政府要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内容。针对群众关心的行政执法问题,突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最新要求,突出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一方面巩固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另一方面对其他法定化解渠道做了进一步规范,等等。

  记者了解到,从总体要求到任务措施,《纲要》大部分内容都体现了山东特色,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走在前列的具体要求。比如,在政府立法中,进一步完善了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完善省市地方立法沟通联络机制,开展政府规章编纂工作,明确提出加强推进“两区一圈一带”、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等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作者:姜瑞丽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