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山东4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

19.03.2018  17:01
  齐鲁网3月18日讯省海洋与渔业厅消息,为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今年起,山东开始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禁渔范围包括山东省管辖范围内的黄河干流、东平湖和黄河支流金堤河、大汶河的干流河段。禁渔期从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其中,东平湖禁渔期为4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科研等需要采捕作业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
黄河4月起首次实施流域性禁渔 禁渔期间不允许钓鱼
   黄河4月1日起首次实施流域性禁渔   中国山东网
山东4月起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 东平湖禁渔期较长
  新华社济南3月10日电(记者邵琨、席敏)记者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