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地税局“三分法”积极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03.07.2017  18:29

  昌乐县地税局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紧跟信息平台、数据资源、痕迹管理、流程监控等工作新特点、管理新趋势,采取“三分法”模式,将执法廉政风险抓早抓小抓主动,防实防细防到位。

  一是分类排查风险。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分税收业务类、作风建设类、行政管理类“三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针对当前反映突出、问题集中、隐患较大的风险,开展深挖细查严纠。对税收业务类风险,突出以征管转型查风险,综合利用“金三”系统、数据管理与风险监控平台、综合治税平台、涉房涉地税收管理平台等,加强数据抓取与风险排查,使“静态的数据动态化”,通过平台抓数据,通过数据查问题,通过问题找风险;对作风建设类风险,抓常抓实“四风整治”,加强纪律建设;对行政管理类风险,着重加强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风险排查。

  二是分岗管控风险。按照“纵向管控系统风险、横向管控节点风险、定向管控岗责风险”的原则,分部门分层级分岗位深入开展系统性排查,加强流程式控管,强化跟进式监控,并依托总局即将推行的内控软件,逐步建立分级内控机制,分别进行风险排查化解。特别要求党组成员根据分管工作,对分管范围和联点单位风险进行排查防控;科室根据主管业务,对科室工作风险进行排查防控;干部按照岗位职责,对岗位工作风险进行排查防控,严格按照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三依三公”原则,把岗位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落实到位、岗位风险化解到位。逐步实现人人主动排查风险、岗岗自主化解风险的工作局面。

  三是分步整治风险。通过规范制度和执行制度,根治风险和“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积弊。一方面,对现有制度系统进行“回头看”。按照“合法合规”而不是“合情合理”的原则,对不符合新的规定、明显跟上级要求不一致、与基层实际相脱节的制度,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地加以修改完善,确保符合法纪要求,规避制度风险。同时严格执行已出台的三个问责办法,规范财务管理的“三个制度”等等。另一方面,严格制度执行。做到制度执行没有例外,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不能搞“法外施恩”。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将制度蕴含的力量释放出来,形成“排查风险-整治风险-规范提高”的主动纠错、良性运转机制,使制度成为管人管事、管党治党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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