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的公告

28.05.2018  16:57

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的公告

 

2018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选题》已经研究确定。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题目从《2018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选题》(附件1)中选取。根据研究思路、内容角度、研究范围等不同情况,可对题目进行调整细化,也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调整细化或自拟题目应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选题适当,务实具体。

二、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申报,要求书面形式3份。

三、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检察工作、检察改革和检察理论创新,研究力求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突出针对性与实效性。鼓励自筹经费申报课题。

四、对于被确定为有经费课题的,课题结题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六人。

六、2019年1月1日前完成并及时上报课题研究成果。严禁抄袭,与他人发表文章等研究成果总重复率达到20%以上者,视为抄袭。发现抄袭者,省院将向作者所在单位通报。

七、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书面申报材料寄至省检察院研究室,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庆岭           电话:0531-83011564

外网邮箱:[email protected]

内网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附件1:2018年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选题.doc

        2.  附件2: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