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微信公众号订阅关注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5.04.2017  12:11

鲁民办发明电〔2017〕12号

 

关于认真做好“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微信公众号

订阅关注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宗局,各处室、机关党委,省宗教事务联络中心:

“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3月份开通运行,为进一步做好该公众号的订阅关注和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阅关注要求和方式

(一)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全部订阅关注。各市局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二维码,并发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订阅关注。积极推广宣传,引导广大党政机关干部、各族各界群众和宗教团体、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关注。

(二)订阅关注方式。

方法一:微信搜索公众号“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并关注。

方法二:登陆省民委网站首页扫描右侧相应二维码。

方法三:扫描以下二维码。

(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

二、加强微信公众号信息报送

(一)报送内容。

1、反映本地民族宗教工作经验、做法、成效的。可以是反映民族宗教全面工作的综述性材料,也可以是反映某个侧面、亮点的内容。

2、解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

3、介绍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

4、凡属可以公开发布的内容,都可以报送。但要避免一般性工作动态类信息。

(二)报送要求。

1、文字简洁流畅,不宜过长。

2、图文并茂,配1-3张图片。

3、尽可能使用网络语言。

4、文体不限,也可采取问答等多种形式。

5、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及处室每月报送微信公众号信息不少于2条,每月第一、三个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省民委对5月份及以后微信公众号采用的信息给予计分,纳入信息工作考核范围。

6、报送单位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负责。

 

   

        省民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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