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79件文件获准继续实施

30.12.2015  10:04

  日前,济南对2012年1月1日前制定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据悉,济南确定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有79件,其中包括《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等。

  具体来说,《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都在上述79件将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之列。

  另据了解,上述79件将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也不尽相同。其中,暂行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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