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年立查职务犯罪16774人 省部级9人

28.01.2018  14:5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摄影 黄莹)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山东省两会上获悉,2013年至2017年,全省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677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

  27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吴鹏飞在报告中表示,山东检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2013年至2017年,全省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6774人。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立查百万元以上大案1313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06人,其中厅级干部74人、省部级干部9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江苏省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省交通厅原厅长贾学英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肃查处。对“小官大贪”严惩不贷,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3992人。

  对行贿犯罪高压遏制,立查不择手段围猎干部的行贿人1120人。对司法腐败毫不手软,立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580人。加大追逃力度,缉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47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人、“天网”行动2人。

  吴鹏飞说,山东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相统一,依法规范行使侦查权;严格办案制度,从实体到程序、从调查取证到移送起诉、从线索管理到涉案款物处理全面规范,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共起诉职务犯罪14708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2714人,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等办案质量指标全国领先;严密办案监督,健全三级院同步录音录像、审查逮捕上提一级、人民监督员等制度,认真执行“八项禁令”“八个公开”,对重点案件靠上检查,对全部案件定期筛查,对在外办案活动及时巡查,五年来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同时, 狠抓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吴鹏飞说,全省检察机关建设预防警示教育基地158个,组建警示教育宣讲团163个,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服务队562个,开展特色预防活动1.1万次,受教育人数115万人;拓展预防功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0万次,建议取消652个单位或个人的市场准入资格;提升预防质效,深入分析腐败犯罪特点规律,提交年度报告798份、专项调查报告3375份,各级党政领导批示1090件次。

作者:宋翠         编辑:焦竞赛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