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完成率99.9%

14.12.2017  02:24
      济南市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全市禁养区内共有畜禽养殖场(小区)213家、养殖专业户1583个,截止12月10日,已关闭搬迁养殖场211家、专业户1583家,完成率为 99.9%,目前,济南市已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市级验收工作。济南市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全市畜禽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调度会、专题会,科学安排部署。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及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禁养区关闭搬迁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禁养区内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实施关闭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按照“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的标准实施整改提升。并将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组织各县区制定禁养区关闭搬迁方案,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建立禁养区养殖场(户)清单。
      三是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市环保、畜牧部门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各区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对列入关闭搬迁名单的养殖场(户),按照“四个明确”的标准,层层压实责任,逐级落实任务。在工作中严格禁止“一刀切”。
      四是督导调度,加强督促推动。市政府督查室按照要求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联合市政府参事室组织督查组赴重点县区和进度缓慢县区开展现场督导。市环保、畜牧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按照“一周两轮,全部覆盖”的要求,分片包干,深入各县区指导落实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对区县实施日调度,对全市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对进展缓慢的区县进行督办。
      五是制定政策,加大工作保障。市级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1000万元,按照关闭搬迁占全市比重分配到各区县,减轻区县压力。各区县结合各自实际,分门别类给予适当补偿。
      六是考核验收,确保关停到位。在12个县区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自验基础上,市级四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已关闭搬迁养殖场(户)按比例进行抽查验收,全市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除个别特殊情况尚未完成外已实现了“两断三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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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为切实推进全区生态建设,新华网
商河县扎实做好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治工作
    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