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生态环境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获表决通过

17.03.2018  16:21

2018年3月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根据该方案,将组建生态环境部。

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王勇在说明中表示,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方案提出,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