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06.12.2019  19:20

深秋的北京,天空澄碧,纤云不染。10月28日-31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这里举行。通过网络、电视我有幸第一时间详细了解、认真学习了会议精神,内心无比激动。

回想不久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盛典举行,举国上下人心空前凝聚,爱国热情空前高涨。在这种背景下,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疑更有深刻意义,更加鼓舞人心,让人信心倍增。作为基层检察人员,我们要牢牢把握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找准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努力在四个“新平原”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

要讲政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将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研讨,准确理解和掌握13方面“显著优势”和13个“坚持和完善”重要内容,在全院形成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做到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努力掌握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要顾大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全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积极履行好批捕、起诉等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彻查“保护伞”,坚决惩治严重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犯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民生案件的办理,发挥好司法救助制度,深入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人民群众幸福感,做人民群众利益的切实维护者。

要谋发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深刻把握“四大检察”的整体布局和内在逻辑,牢固树立全面争创一流意识,用过硬的工作成效反映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成果。通过建立健全捕诉一体的专业化办案机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新增职能,把刑事检察做得更优;通过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等措施,把民事检察做得更强;通过完善多元化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强化行政检察专业队伍建设、精准办理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件等手段,把行政检察做得更实;通过对对办理的案件组织“回头看”及大胆探索“五大领域”之外的公益诉讼工作,把公益诉讼检察做得更好。通过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要重自强,以过硬的本领迎接困难和挑战。

四中全会《决定》突出强调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目前我们的能力水平与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有差距,在专业化水平、群众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待提高,为此,我们要牢牢把握最高检张军检察长“铁一般的过硬本领”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以专业破解难题。加强全员培训,用好“检答网”,积极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检校共建、检竹社、检爱宣讲团等平台作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强化案例研讨、情景模拟、实战演练等紧贴司法办案实践的教学方式,全面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努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胜利落下帷幕,我们的各项工作又迈向了新的起点。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为的状态,投入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中,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开创新时代平原检察事业的新局面。

作者: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