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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8  01:53

    近日,济南市章丘区纪委协调区扫黑办,结合上级文件与工作实际,出台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介入移交机制》,规定公安机关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立案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立案通知表》,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区纪委在接到立案通知后,安排有关纪检监察室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初期、询问社会关系、采取强制措施、结案、起诉等关键节点,通过查看询问笔录、录音录像资料、与犯罪嫌疑人座谈等方式,跟进案件侦办、审查起诉和审理,了解掌握案情,做好分析研判、全程监督案件查办。

    同时,出台了同步介入监督工作说明,明确了同步介入监督的相关时间节点、需要开展的监督工作、需要注意的特殊情形和需要完善的有关材料,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具体和明确。截至目前,章丘区纪委共立案同步介入案件9起,涉及相关人员41人,切实保证了涉黑涉恶案件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完)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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