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会

28.11.2014  10:10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27日下午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和有关法规、决议、决定、报告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副主任贾万志、温孚江、尹慧敏、于建成、宋远方,秘书长翟鲁宁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的决议》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上旬在济南召开。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绍骋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任命于晓明、徐珠宝为副省长,任命后,于晓明、徐珠宝分别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表态发言。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郭建昌为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任免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批准了《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决定》、《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通过了省人大内司委、农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3号和第10号、第47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姜异康在讲话中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两个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决议结合起来,切实用四中全会和省委全委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智慧和力量,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推动法治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姜异康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任务,对我们各项工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位新任职的同志,一定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五条标准,珍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恪尽职守,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姜异康指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要提前着手,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省人代会的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在做好今年工作的同时,谋划好明年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全面回顾总结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深入分析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明确改进的方向和重点,努力向全省人民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常委会立法咨询员等列席会议。(记者 李占江 通讯员 张博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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