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31次会议

11.07.2019  17:51

 

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济南举行第31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7月22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良、齐涛、王华,秘书长孙建功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三次修改稿)》《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山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书面印发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该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草案)》《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书面印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审查有关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该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山东省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暨山东省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该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人事任免案;书面印发有关报告等。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交流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研究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关于增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事项。